「 頤 ‧ 在 家 」 明 白 大 部 分 長 者 都 渴 望 留 在 家 中 安 享 晚 年 的 生 活 。 但 當 健 康 出 現 變 化 或 是 能 力 減 退 時 , 長 者 或 照 顧 者 於 日 常 生 活 上 難 免 會 遇 上 各 種 問 題 而 需 要 尋 求 協 助 。 因 此 「 頤 ‧ 在 家 」 安 老 策 劃 服 務 提 供 長 者 日 間 照 顧 中 心 及 全 面 的 到 戶 照 顧 服 務 , 為 有 需 要 的 長 者 度 身 訂 造 合 適 的 個 人 照 顧 方 案 , 讓 更 多 的 長 者 得 到 良 好 的 照 顧 , 享 受 快 樂 、 有 質 素 的 居 家 安 老 生 活 。
提 供 全 面 的 自 負 盈 虧 居 家 安 老 照 顧 服 務 , 讓 長 者 可 以 按 自 己 的 意 願 選 擇 繼 續 留 在 熟 悉 的 家 居 及 社 區 環 境 中 頤 養 天 年 。
以 日 間 照 顧 中 心 為 長 者 提 供 一 個 環 境 舒 適 , 設 備 齊 全 的 暫 托 地 方 , 透 過 專 業 團 隊 為 每 位 長 者 度 身 訂 造 的 治 療 訓 練 , 社 交 康 樂 活 動 及 興 趣 小 組 等 , 最 終 能 夠 改 善 身 、 心 機 能 狀 況 或 延 緩 退 化 速 度 。 到 戶 照 顧 服 務 能 夠 解 決 及 協 助 長 者 生 活 上 個 人 起 居 照 顧 的 需 要 , 減 輕 護 老 者 於 照 顧 上 的 壓 力 , 達 至 家 庭 融 和 的 目 標 。
- 年 滿 55 歲 或 以 上
- 日 間 照 顧 中 心 : 主 要 居 住 於 港 島 東 區 人 士
- 到 戶 照 顧 服 務 : 九 龍 及 港 島 區
- 體 弱 及 日 常 起 居 生 活 需 要 別 人 照 顧
- 無 任 何 急 性 疾 病 或 傳 染 病
- 無 長 期 精 神 病 患 的 徵 狀
- 無 需 要 長 期 臥 床
- 適 合 群 體 生 活
- 無 任 何 暴 力 行 為
頤 . 在 家 提 供 日 間 照 顧 中 心 及 到 戶 照 顧 服 務 , 為 在 家 安 老 的 長 者 提 供 全 面 的 服 務 。
日 間 照 顧 中 心 服 務
- 專 業 護 士 監 測 健 康 狀 況 、 藥 物 指 導
- 物 理 治 療 師 、 職 業 治 療 師 評 估 、 設 計 及 跟 進 復 康 運 動 及 訓 練
- 營 養 師 設 計 膳 食 餐 單
- 註 冊 社 工 以 興 趣 小 組 、 專 業 治 療 、 提 升 長 者 的 社 交 能 力
- 家 屬 情 緒 支 援
- 專 車 接 送 往 返 中 心
- 定 期 舉 辦 特 色 活 動 , 例 如 : 音 樂 治 療 、 旅 行 活 動 等
到 戶 照 顧 服 務 ( 護 老 天 使 )
- 身 - 測 量 血 壓 、 血 糖 指 數 、 協 助 長 者 進 行 復 康 運 動
- 心 - 傾 談 、 舒 緩 長 者 情 緒
- 衣 - 協 助 長 者 保 持 儀 容 整 潔
- 食 - 協 助 預 備 膳 食 、 餵 食
- 住 - 基 本 個 人 護 理 清 潔 ( 沐 浴 、 如 廁 、 更 換 尿 片 )、 簡 單 家 居 打 掃 及 可 安 排 家 居 環 境 評 估
- 行 - 陪 伴 外 出 、 覆 診 ; 在 家 看 顧
本 機 構 亦 有 其 他 相 關 配 套 服 務 包 括 : 租 售 復 康 護 理 用 品 、 牙 科 檢 查 等 。 歡 迎 致 電 8100 0659 向 頤 . 在 家 安 老 策 劃 師 查 詢 。
- 日 間 照 顧 中 心 : 主 要 居 住 於 港 島 東 區 人 士
- 護 老 天 使 到 戶 照 顧 服 務 : 九 龍 及 港 島 區
日 間 照 顧 中 心 地 址: 香 港 筲 箕 灣 愛 東 村 愛 寶 樓 1 樓
查 詢 熱 線: 8100 0659 / 2856 2001 / 2856 2007
電 郵: [email protected]
星 期 一 至 六:早 上 8 時 正 至 下 午 6 時 正
星 期 日 及 公 眾 假 期 休 息
有 關 服 務 申 請 或 任 何 查 詢 , 可 於 辦 公 時 間 內 致 電 熱 線 8100 0659 。 收 到 服 務 申 請 後 需 要 作 評 估 才 可 安 排 服 務 。
本 服 務 為 自 負 盈 虧 服 務 , 收 費 需 按 不 同 服 務 安 排 而 定 。 頤 . 在 家 安 老 服 務 策 劃 師 會 根 據 長 者 的 個 人 情 況 , 建 議 合 適 服 務 組 合 供 家 人 選 擇 , 價 錢 清 晰 合 理 。
返 中 心 的 日 數 |
補 假 |
備 註 |
返 一 至 三 日 | 可 於 一 個 月 內 補 回 |
必 須 至 少 提 早 一 日 通 知 請 假 |
不 會 補 回 節 數 |
即 日 通 知 ( 入 院 或 有 醫 生 紙 除 外 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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返 四 日 或 以 上 | 不 會 補 回 節 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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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如 家 人 未 有 於 該 月 自 行 提 出 補 回 節 數,本 單 位 將 視 作 服 務 使 用 者 放 棄 補 回。
- 如 須 補 回 節 數,家 人 須 自 行 向 中 心 預 早 提 出,由 中 心 安 排。
- 如 返 中 心 或 到 戶 的 日 子 為 公 眾 假 期,當 日 將 不 會 補 回 節 數。
- 服 務 使 用 者 如 欲 更 改 服 務 安 排,必 須 在 每 月 開 始 之 前 的 七 個 工 作 天 前 通 知 本 中 心 職 員 安 排。
服 務 使 用 者 如 欲 退 出 服 務,必 須 於 一 星 期 前 通 知 本 中 心 以 方 便 辦 理 退 回 "服 務 券 證 明 書" 的 手 續。